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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裝及使用
1、打開包裝箱,檢査儀器外表及相關配件,如無損壞或缺失,則按結構圖所示安裝。
2、檢査電源接地是否良好。
3、打開電源開關, 指示燈亮,, 隨后就可以進行試驗操作。
4、將試樣杯用溶劑洗凈、烘干, 裝量于支架上。
5、安裝溫度計,將溫度計垂直插入試樣杯中,溫度計的水銀球距杯底約6.5mm, 位置在與點火器相對一側距杯邊緣16mn處。
6、將試樣準備好后,注入試樣杯中.至標線處,并使試樣杯其它部位不沾有瀝青。 (注:試樣加熱溫度不能超過閃點以下55℃)
7、全部裝置應置于室內光線較暗且無顯著空氣流通的地方, 并用防風屏三面圍護
8、將點火器與可燃氣全壓力容器(如液化丙烷氣或天然氣)用軟管連接,,將點火器轉向一側,試驗點火,調試火苗成標準球的形狀或直徑為4mm± 0.8mn的小球形試焰。
試驗步驟
1、開始加熱試驗,使升溫速度迅速地達到14℃/min ~ 17℃/min。待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56℃時, 調節(jié)加熱器降低升溫速度, 以便在預期閃點前28℃時能使升溫速度控制在5.5℃/min ± 0.5℃/min。
2、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28℃時開始,每隔2℃按點火器按鈕一次,使點火器的試焰沿試驗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徑作弧水平掃過一次, 從試驗杯口的一邊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約1s。 此時應確認點火器的試焰為直徑4mm±0.8mm的火球, 并位于試驗杯口上方2.5mm處。 (注:試驗時不應對著試樣杯呼氣)
3, 當試樣液面上最初出現(xiàn)一瞬即滅的藍色火焰, 立即從溫度計上讀記溫度,作為試樣的閃點。注意勿將試焰四周的藍白色火焰誤認為是閃點火焰。
4、繼續(xù)加熱,保持試樣升溫速度5.5℃/min±0.5℃/min,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點火器點火試驗。
5、當試樣接觸火焰立即著火,并能繼續(xù)燃燒不少于5S時,停止加熱,并讀記溫度計上的溫度, 作為試樣的燃點。
6、同一試樣至少平行試驗兩次,兩次測定結果的差值不超過重復性試驗允許差8℃時, 取其平均值的整數(shù)作為試驗結果。
7、精密度或允許差
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為:閃點8℃,燃點8℃,
復現(xiàn)性試驗的允許差為:閃點16℃,燃點l4℃。
8、試驗結束后,作好清潔工作,并應切斷電。
適用標準
本儀器是按照石油和石油產品試驗方法國家標準GB/T3536-2000?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? (克利夫蘭開口杯法)來設計制造的。
本儀器也適用于JTG E20-2011公路規(guī)程T0611-2011 ?瀝青閃點和燃點試驗? (克利夫蘭開口杯法)和國際標準ISTMD2000試驗。